*有一点点道德低下预警
0.
如果我问你一个问题,而你必须要用实话回答。那么,请告诉我——
你爱岸边露伴吗?
——是的,我深爱着他,正如同他深爱着我。
1.
“啪!”
昏暗无窗的小房间里,一盏台灯被点亮。
我坐在黑暗的房间里等待了两个小时,田中警官终于姗姗来迟,坐到我的对面,打开了灯。刺眼的灯光让我的眼睛疼痛起来,我眯起眼,试图让眼睛更快适应这股光线。
“啊,抱歉抱歉,稍微有点事耽误了一下,没有等很久吧?”
田中警官看似友好地道着歉,实则紧紧盯着我的神情,似乎想在黑暗和光亮、寂静和喧闹的交界时,让我露出些破绽来。不过说起来,我也没有什么破绽可以露的,更不知道说些什么。何况,这间审讯室对我来说已经是造访过无数次的地方了,我熟悉它就如同我熟悉我的老朋友。
这间屋子只有几平米的大小,没有窗户,关上门时便是全然的黑暗,说是禁闭室可能更为恰当。中间是一张木质的破旧桌子,布满了使用已久的痕迹,当放在上面的台灯亮起时,在度过最初那段白茫茫的视野后,可以看到桌子上的磨损和一些凸起的木刺,仔细看还有一些教训不听话的嫌犯时溅上的血迹。桌子两旁是两把椅子,我坐着的这把与桌子是相同的材质,我的手被拷在身后的椅背上,很不舒服,但如果贸然动作,一定会被椅背上尖锐的木刺划伤,所以我只是放松地坐着。田中警官坐着的那把椅子便好上许多,是金属制的,很重,质量也不错,我相信以田中警官的力气,甚至可以举起它当凶器。
房间里的温度是偏低的,角落里还有一个滴漏,耳边可以听到水滴规律地滴在石板上的声音。通常这个滴漏是用来给嫌疑犯增加心理压力而摆放在那里的,在黑暗寂静的阴冷房间里听着水滴声,或许会给那些心里有罪的人带来焦虑吧,而我只是用它来数着时间。
“哎呀,仗助,真是不好意思,我应该让智美给你留盏灯的,对不住,忘记了。”田中警官伸手调整了几下桌面上的台灯,让它射出的光不再直接照进我的眼里,我眨了眨眼,让因为刺激而流出的眼泪顺着滑下去。两天不见,田中警官看着倒是很精神的样子,看来这次的案件并没有让他太过烦恼。
“咳咳,仗助。我们都不想这样的,对吧?仔细说起来,我们俩也算是认识三四年了,审讯的手段你也都熟悉。就当是看在我们一起喝过几次酒的份上,你就实话实说,我们也好快点结案。你说是不是,东方警官?”
我抬眼看他,他的双手支在下巴上,手肘放在桌面,锐利的眼神盯着我。田中一郎是个很好的警官,对待后辈和民众都很亲切,我入职时受了他不少照顾,喝酒时也帮他叫过回家的计程车。不过田中警官对待嫌疑犯一直很严厉,有传言说他逼问嫌疑犯时是不择手段的,桌子上的血迹不少就出自于他手。目前看来,他至少对我这个后辈还有几分情面,只是用心理上的压力迫使我回答他。可是我又该说些什么呢?
我咳了两声,舔了下自己干涩的嘴唇,试图发出些体面的声音来。可惜我有大半天没有喝过水了,此时张嘴甚至有种石子刮过嗓子的粗粝感,说出口的话低沉沙哑到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田中警官,该说的我都说了,都是实话。我实在不觉得露伴会是凶手。”
田中警官的目光突然变了,从看着不懂事的后辈的视线,变成了审视犯人的视线。按理说,我对这样的情况早有预料,但还是不免被他眼神里的陌生刺痛。我向后靠去,让后背贴到椅子上,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汗湿了,在略低的温度下让我打了个寒战。
“到了现在,你还是要叫他的名字吗?真是亲密啊,东方仗助。”田中警官的语气冷了下去,但还是带着些商量的余地,“你明白现在岸边露伴是杀害吉良吉影案件的第一嫌疑人吗?他有作案的动机、有作案的凶器、有作案的能力。有证据表明他在案发的前一天曾经潜入过吉良吉影的家里,而第二天的晚上,吉良吉影被一把利器捅死在自己家里,没有打斗的痕迹,尸检他曾服用过大量的安眠药,来源就在他桌上的红酒瓶里。死亡时间推定在9月5日的晚上22点到24点,而岸边露伴声称自己那天晚上的22点到24点都在你家里。”
“呃,确实是这样没错。”我肯定了他的说法。事实上,从9月6日清晨吉良吉影的尸体被前去做清洁的小时工发现,我和露伴一起被当作嫌疑人拘留,已经过去了一周了。这套说词已经被不少人在我耳边重复过了,我甚至可以背下来所有指向露伴的罪证。回答过这么多次,我甚至没有最开始被质问两人在一起做什么时的羞涩了。“我也说过,我至少可以肯定他23点50分还在我家里,期间我只是在洗澡时离开了他十五分钟,而23点50分时我抱着他在床上睡着了。夜里两点左右我起夜时他也还在,直到早上七点我去上班,他还在我的床上睡着呢。”
“你是个警察,东方仗助。”田中警官逼近了我,说实话,他的拳头看起来有我一个头那么大,如果他真的要实施暴力,作为一个手被拷在椅背上的、前警官、现嫌疑犯的我,还真的没什么反抗的余地。“你先是个警察,其次才是岸边露伴的恋人。你确定、你没有在包庇他?你的家离吉良吉影的家有半小时的车程,而监控显示在23点20分的时候有一辆被遮挡牌照的车停在你家的门口五分钟,现在这辆车在邻市。很巧妙地消除了所有路段的监控,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
“我说的都是真话。”我叹了口气。说实话,我真的不觉得露伴会是杀人凶手,即使有时他看起来偏执、怪异、还充满了对吉良吉影的仇恨...好吧,我也不那么确定了。“23点50分的时候,我还给了他一个晚安吻呢,那时我甚至没有关电视,电视和时钟都显示了时间,总不能是他提前来了我家把电视录像调换了吧?那可是深夜新闻直播啊。——而且,我对自己的警察身份没什么不认同的,我与露伴也并没有亲密到可以称之为恋人的地步。”
滴答,滴答。
我的姿势有些别扭,这让我的手腕被压在手铐和椅背的中间,麻木的感觉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小臂。我稍微挪动了一下,想缓解一下这股麻痹的感觉,但反而是一种钝钝的刺痛感延迟了几秒传递到我有些昏沉的大脑里。
滴答,滴答。
规律的水滴声里混杂着粘稠的血液滴落到水泥上的声音。可能是我的手被椅背的木刺戳到了。也或许这根本就是我的想象,毕竟我无法看见我的手,血液滴在地板上的声音也不会大到能传入耳中的地步。房间里很暗,近在咫尺的台灯照得桌面雪亮,却更衬得周围模糊起来,我只能直直地对上田中警官锐利的目光。
我无从得知那股刺痛感究竟是来自于手上的木刺,还是源于血液从我的心脏里滴落时挤破的伤口。
2.
我第一次见到露伴,是在半年前的酒吧里。当时我刚通宵执勤两天,换下制服想要到酒吧里放松一下,随意喝上几杯就回家,然后睡上个三天三夜。我坐在前台,闷闷地喝着酒,疲惫让我根本提不起劲来,周围的声响像是隔了层膜一样。
我又让调酒师给我调了杯甜酒,度数很浅,毕竟我只是想放松一下,而不是想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在计程车里吐个昏天黑地,掏出全部钱去赔偿人家的座椅。嘴里淡淡的果味让我精神了一些,不知何时,机械放着的吵闹的流行音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哼唱声。没有背景音乐,只是对着话筒低低唱着,有时就只是哼着调,兴头上来了,就清唱几句歌词。我没有听过这首歌,曲调有点像是家里的老唱片会播的那种无聊法国抒情曲,不是我平时会听的类型,但此时却勾起了我的兴趣。兴许是这人的嗓音太过特别,这首歌的调偏高,他的声音并不算柔和,但是透着一股清澈,发音咬字很清楚,但偏偏又带出些随意的慵懒感来。
我好奇地去看台上演唱的人。台上坐着一位很漂亮的男人。我很少会用漂亮去形容男人,但此时看到他,却只有这个词最先从我的脑子里冒出来。他的法语发音很好,听上去就是受过很好的教育,但他的打扮又算不上一丁半点的知识分子的样子,全然一副出来猎艳的装扮。他穿着紧身的皮裤和马丁靴,上身是短款的吊带和半截夹克,让他劲瘦的腰身裸露出来。他戴着露指的黑色皮手套,手腕上是一些繁复的手链,指甲反倒是干干净净的,只像是涂了保养的透明甲油,圆润地透着点健康的粉色。
他的一只手按在两腿中间的圆凳上,另一只手松松地握着话筒,抵在他饱满的嘴唇上。他的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涂着绿色的口红和大地色的眼影,红色的眼线勾在眼尾,显得他的眼睛更上挑些,更透出一股轻佻的感觉。配合着他哼唱时在灯光下微微晃动着舞台光亮的长长耳环,我只能张着嘴呐呐地评价一句,真是个无懈可击的男人啊。我将嘴里变得辛辣的酒精咽下去。如果他想要谁陪他一晚,一定是能得偿所愿的吧,毕竟没有人能够拒绝那样的一双眼睛。
我直勾勾地看着台上的漂亮男人,不注意间喝下了计划以外的酒精,喉咙间有些烈的酒呛得我咳了一声。在这个喧闹的酒吧里,不知为何这一点小小的动静却让台上的人捕捉到了,他看向这边,对上我的眼睛。我咳嗽的动作在他的注视下猛然停住了,但酒精还是在我的喉咙间翻滚着,憋得我脸都红了起来。我发誓,我在酒吧里还是第一次觉得这么丢脸,尤其还是在另一个人的注视下。
我不由得想逞强起来。我将手中的杯子对着嘴,接着仰起头,让酒精滑进嘴里。我甚至都没尝出来味道,只觉得辣得眼泪都要呛出来了。我放下酒杯,最后一口酒还没有咽下,透过酒杯扭曲的玻璃,我看到他从台上轻盈地跳下来,朝我走了过来。可能是酒精的作用,我几乎忘记了吞咽的动作需要调用哪块肌肉,就那样呆傻地看着他慢慢走过来。
他走到我的面前,弯腰凑了过来。离得近了,我才看到他的眼影里带着闪粉,亮晶晶的,却没有亮过他眼里的笑意。他温热的嘴唇贴上我因为冰凉的酒而发冷的嘴唇上,接着他的舌头舔了上来,顺着我因为惊讶而微张的嘴探进来。他的舌头像是要探寻每一处的酒精似的,在我的嘴里灵活地到处搜刮着。从我的舌尖、上颚、到舌根,他就那样一点一点地,带着些痒意地卷过来。
酒精让我的脑袋有些迟钝地运转起来,比起享受这个突如其来的吻,一股惊讶让我只是睁大着眼睛任由他动作。他的眼睛几乎闭上了,让我看见他卷翘的睫毛和上挑的红色眼线。他的呼吸里带着一股清新的味道,像是嚼了薄荷味的口香糖。我甚至能感觉到他喉咙间吞咽的动作带来的颤抖。接着他退开一点,睁开眼,剩下的一些酒精混着津液顺着我的嘴唇滑向我的脖子,他挑挑眉,舔了下自己已经蹭花的口红。
“血腥玛丽。”
他抬起手,用大拇指去蹭自己的嘴唇上留下的痕迹,眼睛却还盯着我。明明他的指甲上没有涂抹颜色,但我仿佛看到了艳丽的、像是鲜血一般的颜色,从他殷红的嘴唇上沾染到指尖,像是绽开的丹蔻。
血腥玛丽。比起在说我喝的那杯烈酒,此时我却觉得更像在形容他这个人。他从我的嘴里卷走了我最后的那口酒,也带走了我的心跳。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近他,而他只是维持着那副样子,用勾人的目光盯着我。看来他今晚要钓的那个幸运儿的名额砸在了我的头上。
我将手放到他的后腰上,手心里触及到大片的皮肤。他的裤腰很低,几乎能触到浑圆的弧度。我将他揽近了,他的手环上我的脖子,我便顺着这股力道低下头,却隔着一段距离不肯再接近了。
他踮起脚,薄荷味的嘴唇上沾着刚刚递过去的酒精味。
这次,我先闭上了眼。
3.
第二天下午我从通宵和宿醉中挣扎着起床时,他已经离开了。昨晚我将他轻柔地放到床上时问该叫他什么,他说可以叫他露伴,他没有问我的名字,但我还是告诉他我叫东方仗助,他就咬着自己的手指低低地喊我仗助。
我打着哈欠,头痛得要命,但叫嚣的胃部让我不得不起床弄点维持生命的东西。在床上翻找衬衫时,我摸到了一个金属制的东西,是露伴昨晚戴在右手食指的银色指环,可能不小心蹭掉了,上面刻着一个R。
我盯着那枚戒指看了会,往自己的手上比划几下,却只能戴到小拇指上。我拿起手机搜索戒指戴在不同手指上的含义,谷歌告诉我右手食指代表单身且渴望恋爱,而戴在小指上则代表单身且不打算谈恋爱。我摸了摸套在自己小指上的戒指,还是把它脱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