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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回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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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山镇四通八达,是往来客商必经之路,因而人员繁杂,交通便利,水陆陆路均可通行。在这里逃跑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锦郎,天色尚早,我也好久未曾抚琴了,不如弹一曲给你听可好?”看见华梨落如此主动,黎锦自然是乐意之至。当初他就是先被华梨落的琴音所引,而后才起了占有之心。看她今日如此温驯主动,黎锦心中暗爽,今夜大概就可抱得美人归了,也不枉自己为她“守身如玉”这许多日。

“莫要只瞧着我,好几个音都弹错了,锦郎还是喝酒吧。”女子面胜桃花,羞怯怯地捂嘴娇笑,递过去手边的一杯清酒。酒色清冽,香气氤氲,直扑口鼻。“啧,好酒,许久未曾吃过这般香甜的酒了。想来是加了梨儿女儿香的缘故才能这般沁人心脾啊!”

“你快坐下听曲吧,休要混说了。”挡住他伸过来的手,华梨落眼带秋波,又奏完一曲。琴音已无,她胸腔中的跳动声却一声更盛一声。“…锦郎?锦郎…黎锦?”凑近他轻轻唤了两声,又推了推他的胳膊,看他依旧没反应,华梨落定了定心神,深吸一口气推门出去。

“十四,你家主人喝醉了,我去找些醒酒药来,你先照看着。”

“华姑娘,要不你留下照顾主人,醒酒药我去找吧。”

“还要找些一会儿我们要用的东西,十四你一个孤家寡人,应该不懂吧?”虽然没吃过猪肉,也见过不少猪跑了。黎十四当即便明白那一会儿要用的东西是个什么用法,爆了个大红脸,无需再解释就进去了。

在门外悄悄听了一会儿,确认没什么异常后,华梨落快步走出了这客栈。

月色清朗,正好为她照清这远行的路,她深吸一口气未多作停留就朝拴马的地方跑去。这是她前几日偷偷藏好的马,虽然骑得还不大熟练,但比她双脚跑必然是快多了,也不会像马车那般招摇。只是天大地大,她却还未想好要去哪里。行至城门口的岔路处,马儿呼哧着在原地踏步,黎锦是要一路北上的,北方必然去不得。南方是他们一路而来的,也不想再回去。那就朝西走吧,总会有落脚点的。

“驾!”寂寥的夜色里,一声短喝穿透夜色,她毅然决然地纵马向前,如瀑青丝飞飞扬扬地洒在身后,是说不出的轻松与自在。

一鼓作气行至天色拂晓时,华梨落才终于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在路边随意找了个茶摊,要了一碗热茶同一碗热汤面。呼噜噜下肚些汤汤水水,赶路一夜的疲倦顿时消散了一大半。

“姑娘可吃饱了?要不要再来点儿包子,刚蒸出来的。”华梨落约莫是这小茶摊的第一个客人,当时包子还没出笼,便只要了汤面。现下虽然已吃饱了,但闻着包子的香气还真是馋了。“那就来一笼吧,闻着真香。我吃两个,剩下的带着路上吃。”

“来喽,姑娘你尝尝。不是老婆子吹,我这小茶摊虽不起眼,但这包子可是远近闻名呐。”热腾腾的白气氤氲着老婆婆的脸,随着她的靠近,扑面而来香气的愈发使人垂涎欲滴。

“…嗯,真的好吃,里头还浸着肉汤儿呢。”一口下去肉馅儿的香气已盈满口腔,咀嚼时既有弹牙的劲道,又有面皮的喧软,真真是唇齿留香。

“好吃就好,我儿子也最喜欢吃我蒸的包子了。”皱纹在眼角炸开,她一边揉着面一边笑着扭头看过来。“那您儿子呢?”

“他,跟着我家老头子去西边打仗了。听说仗打赢了,可他俩却一直没回来。我就等啊等啊,一年,两年,三年,一直没等到。估计是死了,可没有尸首,我总觉得他们还活着。所以就在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开了这茶摊,继续等着。”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平静地就像在讲别人的故事,没有悲苦,没有凄惨,只是平静。

“婆婆您辛苦了,照顾好自己,我走了。”安慰的话婆婆应该不缺,她也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默默放下一块儿银锭,又将包子用油纸包好,准备上路。

“姑娘你小心啊,一个人在外,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饭要吃热的,冷了要添衣。”婆婆依旧面带笑意,只是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朝她叮嘱道。

“婆婆,你可知道他们当初打仗的地方?”

“我记得,苏克沙。”

“好,谢谢婆婆。”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华梨落骑着马继续向前,只是这次有了明确的方向。

接连赶了几天路,再加上简单的易容,华梨落早已不复前几日的娇美模样。她穿着粗布麻衣,头发凌乱,脸上也黑一块黄一块的。此时已天色渐晚,她却还没找到歇脚的地方,只得生了一团火,艰难地嚼着手里的胡饼。风声水声虫鸣声混杂交织,虽有些吵闹,但却让她觉得无比安心。

“华姑娘”

!!!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华梨落冷冷怔住,她不敢回头,也不敢呼吸。刹那间风停水止,连虫鸣都弱不可闻,只剩她嘣嘣的心跳声

“华姑娘,请随我回去吧。”脚步声渐近,即使已经听出来这是谁的声音了,她却依旧倔强着不愿转身。沙沙,沙沙,沙沙,来寻她的黎十四只得走到她面前。

“请随我回去吧。”她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终于抬头看向这里的第二人。黎十四还是那个黎十四,只是脸上多了三四道疤痕,看着像病入膏肓般憔悴。

“我不会跟你回去的,若是非要带我走,就带走我的尸体吧。”又咬了一口饼,却哽在喉咙中,怎么都咽不下去。

“华姑娘,你是…打定主意不回去了?”

盯着他的眼睛起身,华梨落死死咬着牙,“对,绝不回去,即使我死。”

“好,那姑娘珍重”出人意料地,黎十四没多说什么,只留下这一句话后转身便走。”等等,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弄的?“

“你若是想彻底逃离,别的人,别的事,都不要在意。快走吧,不然…就走不了了。”黎十四虽没回答她的话,但心里自已了然。“多谢”她急匆匆收好东西,跨上马背,急驰而去。是了,既已看见黎十四,想必黎锦也在不远处。若此时不走,可真的是要逃不掉了。

看着她离开的黎十四从腰间摸出一颗黑色药丸,含在了口中。朝着启明星所在的位置磕了三个头,“对不起妹妹,哥哥大概真的活不下去了,就要来寻你了”

他本也想活下去的,无论以何种面貌,以何种身份。因为这是妹妹死之前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那个总被他护着的小女孩却在最后关头挡在了他身前。他的小铃铛最是怕疼了,可那次血浸满了她的衣衫,她却没吭一句,还一直笑着,

“哥哥,活下去,答应我,活下去。”

他恸哭,他发疯,他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犯下的错误要连累整个陆家。在不吃不喝三天后的濒死之际,他脑子里反反复复响起的只有妹妹的这一句话,这句话刺痛着他身上的每一寸。于是他决定要活下去,为了活,他只能隐姓埋名,一步一步成为九王爷李握瑾身边的暗卫,只有他敢保下这些身负重罪的人,并为己所用。只是,现在,在看到像自己妹妹一般的华梨落时,他再难为了自己活下去而葬送掉她的鲜活,帮助李握瑾将她圈禁在金丝笼中,如木偶一样供他尽欢取乐。

“人呢?”屋中烛火通明,坐于高位的人却是阴测测的一张脸,他垂眸把弄着一把小巧的匕首,哒,哒,哒,刀尖一下又一下扎进去,这楠木桌面早已千疮百孔,华贵不再。

这刀也正是刺伤他脸的那把。

“回禀九王爷,属下无能,没有找到华小姐。”

“啧,十四,你怎么也学会骗人了。是没找到,还是…不想带她回来啊?”当!这次刀尖扎得很深,金灿灿的刀柄直直地立在桌子上,像是谁坟头的墓碑。

“华姑娘她…不愿回来。”

“她若是自个儿就回来了,还用得着你找了近十日吗?”窗户没关严,一股风袭卷进来,吹灭了好几根蜡烛,登时,李握瑾便整个落入黑暗中了。

“属下无能。”

“你不是无能,捆的,绑的,迷药,这些手段你从前都用过啊,忘了吗?还是说…你也看上她了,所以不想让她回来跟着我?”

“属下万死也不敢!”

“不敢?她为你求情好几次,你从未动心?私下里也说过几次话,当我不知道吗?可惜啊,梨儿没瞧上你,不然你带着这一脸伤过去,她那么心软善良的一个人,还是没有跟你回来。可见,你是死是活在她心里也没那么重要。”

“王爷明鉴,属下蝼蚁一般怎敢与王爷相提并论,更是比不上王爷在华姑娘心中的分毫。”

“既如此,你说,她为什么就是要跑,就是不愿意乖乖待着本王身边!?”嗖,闪着金光的利刃被飞出去,准确无误地扎在他心口,

“…属下愚钝…实在不知…”殷红的血从刀尖浸出来,又向四周晕开。但李握瑾力道掌握地很好,刀尖扎入他的皮肉,却不会伤及他的心脏。

“那就跪在这里想个明白吧,每隔一个时辰,将刀拔出来换一个地方扎,好让你足够清醒。”

“…王爷,求您饶命”

“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你可是我费尽力气保下来的罪奴,我可不想浪费”

“王爷…十四跟在您身边七年了,您…能否念及我的一点点苦劳,宽恕我这一次。”

啊!李握瑾俯身将刀抽出又扎进去,这次终于没忍住,黎十四喊出了声。“陆廓,你也配跟我讲苦劳?当日是你为了活下去,甘愿留在我身边当一个永不见天日的罪奴,这些年我已经施舍给你够多了。现在没带回我的女人不说,还要跟我求宽恕?”

知道再无生机,陆廓咬碎了口中的毒药,瞪大了一双眼睛后便没了气息。

“废物,废物!!”

砰!

李握瑾愤怒地将陆廓踢开,他还残留余温的身体撞到了一旁的书柜,发出声响。前来收尸的黎七抹掉他眼角的泪,费力将他的眼睛合上了。

“十四,你这是何苦。跟着九王爷不就求一个活吗?”天色蒙蒙亮时,郊外河边的小树林里多了一个新的土包,里头放着距家五百多里的陆廓,但因为他依旧是朝廷通缉的罪犯,所以土包前竖着的木牌上只写了两个字,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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