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赖二夫妇和谭金宝,赖二因受人唆使作伪证,被判徒刑五年,赖张氏无罪释放。谭金宝则犯了“亵渎死者尸身”之罪,以及诬陷罪,被判斩刑,祸及妻子。
不过谭金宝孤家寡人一个,完全没有妻儿可供他祸及。经清水县衙门上报涿州知府后,如无意外,当与蒋氏和钱三文一同秋后行刑。
其间谭金宝一直百般抵赖,不肯低头认罪。燕捕头本来摩拳擦掌,将手指头挨个掰得噼啪作响准备教他做人,郑县令却没了耐心,大袖一挥,派了圆润慈和总是笑眯眯的姚师爷出马。
于是几个时辰过后,谭金宝学会了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乖乖地在供纸上画了押。
***
丁屠户被杀一案结案后,正好是春耕,县衙要指导农户们试用新种子,郑瑾着实又忙了一阵。
这日天晚回到县衙后院,用罢饭,洗漱毕,郑瑾不知道为什么却毫无睡意。他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半夜,干脆披衣起榻,点上灯烛,去了隔壁的小书房。
这是一间由侧室改成的私人小书房,与郑瑾处理县衙公务,经常有幕僚衙差来往的大书房不同,这处小书房私密性极强,是郑瑾闲来行文作诗,挥毫泼墨,看书休闲的地方。
将手中的灯盏放下,郑瑾动作小心地笼上纱罩,小书房里的视线于是变得明亮起来。
径直走到书桌后面,郑瑾习惯性地将放置在一座书架的最高层,挂着一枚小小的莲戏游鱼花旗锁的包铜小箱拿了下来。
打开小锁,郑瑾小心翼翼地从中取出一本包裹着软滑绸布的书册,在昏黄的灯光下发了一会儿呆,珍视地摩挲了片刻,这才慢慢掀开绸布,取出了书册。
书皮右上角是一行书名,写着《秋歌善行记》几个字。
这是一本记录自京都至河中省城许阳的秀美风光和民生百态的散文集,出自当世大文豪章朔,章肃卿之手。章朔现在以光禄寺卿之职授河中省学政,地位十分尊崇。
而如今,郑瑾视线聚焦的地方,却不是这本书中的内容,而是上面的字迹。
良久,郑瑾凝视的目光不觉变得飘渺起来,似乎要透过这笔个性极为强烈的字体,直看到某人的心里去一般。
两个月前,涿州府葛同知高升回京,离任饯别宴之时,有个姓王的下属送给了葛同知一副装裱好的送别长诗卷轴。
葛同知虽然酷爱诗词书法,却知道王官员不善此道,原本没放在心里,也没打算当场打开卷轴看一眼。可耐不住姓王的聒噪,一定要让他当场打开品评一番。
葛同知被劝得恼了,本要拂袖而去,却有三两好友打圆场,不想让这场饯别宴闹得太难看。这么拉扯一番,葛同知最后只好捏着鼻子答应了。
众人本以为姓王的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谁料此人手中的卷轴一经展开,竟然艳惊四座!
据说,葛同知当时正冷着脸喝酒,待看到那副长诗的第一眼,就从座位上跑了下来,酒水泼了一身都顾不得!
那送别长诗对仗工整,文采斐然,确实不错,但实话说水平也就那样了。大夏朝才子多,每年能写出这样诗作的人才没有二百也有八十。可重点不在这里,重点在那笔字上啊!
那一笔从所未见的好字,可以令所有酷爱书法之人为之疯狂!
不同于时下流行的正雅圆融的台阁体,或者古来便被世人所推崇的形体方正的楷体,丰腴雄浑的颜体等等,那长诗所用的字体瘦硬有神,结体疏朗,至瘦而不失其肉,其大气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风格十分独特,可谓“瘦、劲、奇、伟”四字!
据说,当时在座之人都“围坐上前,争相欣赏,例如酩酊,如痴如醉”。
一个个捧着那副字,就跟喝醉了酒一样,满面红光,陶醉其中。
葛同知细细观摩那笔字的运转提顿等痕迹,不由得感叹道:“笔法遒劲,意度天成,非可以陈迹求也。”后来又问,“这种字体是否有名字了?”
看他那意思,要是这种新字体还没有命名,他恨不得就当场给起个名了!
王姓官员一脸的诚惶诚恐:“已经有了,已经有了,叫做‘徽体’。”
其后,这种徽体字便如同一股前所未有的风暴,刮遍了整个涿州府,然后向着省城许阳刮去。当然,隶属于涿州府治下的清水县,也不能幸免。
经此一事,代王官员写出这副长诗的人很快被扒了出来,一时间声名大噪。
而这个人,正是陆秀才。
郑瑾不知道这个年轻的秀才是怎么搭上了王姓官员的关系,继而令自己名声大振的。但是很显然,依着此人的智慧,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而今,那王姓官员已然成了许多人羡慕的目标。据说,葛同知乃是京都大族出身,攀上此人,以后前程自然可期。
这种一步登天的投机方式令很多人眼红,陆秀才自然也成为这类人眼中最好的猎物。
郑瑾想起刚听到陆秀才扬名时,心头骤然泛上的隐忧,不由得摇头嘲笑自己杞人忧天。从上次见面时的情形来看,陆秀才他根本就是游刃有余,应对自如,过得好得很,完全不必自己瞎担心!
郑瑾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情中带了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这个年轻人先是突兀地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处处彰显出不凡之处。在意识到被郑瑾猜忌之后,又干脆玩消失,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
等到郑瑾对他的避而不见心生失落之时,却又异军突起,以一种强势的姿态再度出现,搅乱了郑瑾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境,令他心情几度起伏,完全不似平日里的沉稳冷静。
自“徽体”横空出世,世人皆争相效仿,一时蔚然成风。陆秀才的几本手抄本成了金饽饽,被捧到了千金难求的地步。
就连郑瑾,在见到了某个同僚手书的仿体之后,都不由得动了心思,想要寻到陆秀才的真迹,一睹为快。
而那个狡猾的秀才似乎猜到了他的心思,在一个春末夏初的午后,身着天青色圆领长衫,骨肉匀亭,面色悠然,唇角含笑,一路分花拂柳而来。
彼时郑瑾在一处农户家看完了新种子的试种情况,正带着几个吏员骑马往城门方向赶。而陆茗就站在他回城的必经之路上,背对着他,姿态写意地望着在和风中依依拂动的绿柳。
听到马蹄声渐近,那个越见秀美的年轻人转过身来,在暖光中悠悠行礼,笑道:“县令大人,学生这厢有礼了。”
郑瑾勒住马儿,面色复杂地看着陆茗,总觉得自分别后,这扰人心肠的秀才过得越发适意了,让郑瑾一时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高兴的好。
郑瑾下马道:“陆秀才,好久不见。”又问:“这段时日你可是在府城?”
陆茗笑道:“大人错了,学生一直在清水县。”
“哦?是吗?”郑瑾挑眉。
“当然,学生要留在清水县,一直......看着大人呢。”陆茗笑眯眯的,后半句话说得又快又轻。
郑瑾一怔,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视线游移中,却被陆茗抿嘴轻笑时,如同木棉花一般软嫩多汁的红唇吸引。
陆秀才的唇有些偏薄,唇珠却形状优美又极其饱满,郑瑾的目光落在上面,心中不知为何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转移话题道:“陆秀才特意等在这里,可是为了本官而来?”
陆茗笑道:“正是。”
说话间,他从袖子中取出一本用软绸包裹着的书册来:“当日在县衙后院得蒙县令大人赠衣之恩,学生一直铭感在心,无以为报,只能将此书赠与大人,聊表谢意。这是学生亲笔所抄,还望大人不要推辞。”
郑瑾闻言不禁面皮发红。
不过是区区一套衣物鞋袜而已,陆秀才却记到了现在,并寻机回报。然而当日自己得了陆秀才那么大一份助力,结果自己却转头就将他扫地出门,两相对比高下立现,郑瑾第一次知道无地自容是什么滋味。
郑瑾想要开口婉拒,喉结滚动了几下,最终却还是伸出手,接过了书册。绸布自然散开,露出封面上瘦挺爽利、侧锋如兰竹的字迹,正是最近大受追捧的徽体,上书五个大字——《秋歌善行记》。
打开书册略略一翻,便见字迹清晰,页面洁净,书边页脚都用镇纸压平过,看起来十分规整。内中文字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比起他之前在同僚手中见到的仿本,造诣高了不知道多少倍,显然抄写此书之人十分用心。
这样一册在如今堪称是价值连城的陆秀才手抄本,抛去其金钱与隐形价值不谈,单说陆秀才要抄得这样一册又厚又长的书籍,至少要花去一个多月的时间,耗费许多心血。
一时百般滋味泛上心头,郑瑾沉默了片刻,却突然道:“这徽体,外面的人都说是你首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