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葵子今时今日升职又加薪之后,还得熬生熬死地熬几个月不吃不喝才能凑到这个数啊。
葵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世界太玄幻了,自己也就是随手多拍了几张照片而已,忽然之间,账户就多了一笔钱,这种感觉就像被大奖砸中一样。
葵子兴奋得越想越坐不住了,在手机里翻出老同学的号码,打电话约人出去浪一把。
今晚这么高兴,不出去浪浪,她都平静不下来了。
电话响了几下,就被接起了。
同学那边很吵,“喂”了好几声,才慢慢地听清。
“葵子啊,过来一块玩!”同学在电话里头吼着。
葵子把话筒放远了一点,也跟着大声吼道:“你在哪啊?”
同学:“DD吧,快来,我们也是刚到。”
葵子:“……”
突然想爆粗。
“怎么又是DD吧,你除了DD吧就没地方去了吗,天天都往那凑!”
“对啊对啊,现在就是DD吧最好玩,又热闹,别的地方都没这人气,提不起劲。”
老同学在电话那头大言不惭地吼回来。
葵子头疼地按着额头,极度无语。
隔了一会,同学听不到她说话,又在电话里问:“怎么样啊,你来不来!”
“我不……”葵子刚想说不去,突然,同学尖叫了一声。
是异常亢奋的那种尖叫。
葵子捂着耳朵,被这突如其来的高分贝袭击震得耳膜都痛了。
“发生什么了,叫这么大声,你想谋害人命吗!”
葵子也不管不顾地吼了回去。
又过了一会,同学那边似乎才想起还在跟她通着电话。
老同学贴着话筒,语速极快地说道:“AND来了!是AND啊!你之前不是说一直很想看他们的现场,他们来了,今晚,刚刚进场,你要是想看,就赶紧过来!”
老同学说完,吧嗒一下把电话挂了。
AND是一支摇滚乐队,近一年才有些名气,基本都在各大酒吧夜店的舞台上演出,由于台风热情有活力,很受年轻人的欢迎。
葵子很早听说过他们的名号,一直很想观赏一下他们的现场。
今晚DD吧竟然把他们请来了,怎么说都得去看上一眼吧,这么好的机会难得遇上了,怎么能白白放过。
葵子兴奋地冲回房间,飞快地化一下妆,换身衣服就出门了。
沁紫在房间里隐隐约约听到外面葵子闹出来的动静,甚至还能听到葵子跑出去,把大门关得砰砰响。
但她没怎么理会,因为她正在跟关琳琳发信息。
【沁紫】:上次跟你说的那家新开的特色菜馆很不错哦,明天晚上和你去吃一顿怎么样?
【关琳琳】:明天晚上?可是,我们还有剧本的一些细节要商议。
【沁紫】:你都加班那么多天了,再忙也要歇口气呀,而且又没有人催着你一定要什么时候完成,慢慢来嘛。
【关琳琳】:剧本修整已经进入最后细节的确认了。
——其实之前暂停了一个多星期,有些心虚。
【沁紫】:那正好可以放松一下,那些小细节白天上班的时候讨论一下就好,别老是加班,你这么瘦弱,还不好好吃晚饭,都变成火柴棒了。
晚上搂着她时候,好像比上一次更瘦些,都摸到骨头了,不过,手感仍然很好。
尤其是某个部位。
沁紫舔了舔嘴唇,心里有些火热难耐。
她哄了一会,关琳琳总算答应明天晚上不加班,陪她一起吃晚饭。
确定明天晚上的事情之后,放下手机,在床上翻滚几下,一点睡意都没有。
刚才葵子在外面咋咋呼呼地嚷着什么DD吧,似乎晚上有什么特别的活动。
沁紫托着下巴想了想,决定过去凑凑热闹。
横竖睡不着觉,先出去玩玩。
今晚DD吧这边似乎特别热闹,停车场都没位置了,沁紫多开了一段路才在别的地方寻到一个车位。
晚上去酒吧戴墨镜不太方便,这次拿了一只口罩。
反正她不打算怎么喝酒,就去凑个热闹。
戴着口罩走进DD吧,里面果然很多人,音乐声大得能把耳朵震聋,大家都很守规矩地围在舞台周围,一边摇着手里的荧光棒,一边尖叫。
现场氛围像是哪个歌手的演唱会。
沁紫想起酒吧门口的大海报上介绍的一个名称:AND。
似乎是一个摇滚乐队。
沁紫在人群里挤了一会,尽可能地挤到稍为靠近舞台的地方。
一段摇滚乐刚结束,舞台中央的女主唱拿起麦克风开始唱歌。
主唱的音色很好,肺活量很足,飚高音飚得很顺畅。
沁紫听着听着,觉得这个声音有些熟悉。
唱完一首歌,女主唱下台了,换了一个男主唱。
沁紫退出舞台附近聚拢的人群,找到一个服务生,塞了一把小费,服务生把她带到后台去。
现在大部分人都在舞台周围,后台里面很安静,也没什么人。
沁紫在化妆室里见到刚才舞台上的女主唱,她正坐在椅子上低头看手机。
沁紫轻声走过去,在女主唱身旁站定。
“好久不见。”
她用意大利语打了一声招呼。
女主唱讶异地转过头看着他。
沁紫戴着一只黑色口罩,女主唱一时辨认不出她的模样,
同样用意大利语问道:“你好,你是哪位?”
沁紫摊摊手,扯下口罩,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女主唱震惊地捂住嘴巴,同时发出一声尖叫。
“是你!亲爱的,你怎么在这里!”
流畅的意大利语从女主唱的嘴里吐出。
沁紫弯腰跟她抱了一下。
“想你了。”
沈弥是沁紫在意大利认识的一位华人朋友。
当时沁紫学业紧张,就喜欢在休息时间跟朋友玩一下音乐。
沁紫和朋友在一次街头表演的时候,认识了沈弥,两人志趣相投,很快就熟络。
有段时间,沁紫经常跟沈弥混在一块,还找了一支乐队配合,别人都以为她们要准备出道了。
不过,沁紫的情况比较特殊,只能以学业为重,并没有花太多心思在音乐上。
后来更是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与沈弥分道扬镳,各自发展,现在算起来也有好几年没见过了。
想不到今晚会在这个地方重遇沈弥。
“你怎么回国了,普通话还适应吗?”
沈弥是在意大利出生的,父母都是华人,据说她家的老人都不在了,她基本也不怎么回国。
但是由于她的父母比较重视汉语教育,所以,沈弥的普通话说得还不错。
刚开始的时候,沁紫的意大利语说得不好,能跟沈弥聊得来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沈弥会说普通话。
沈弥哈哈大笑,换成带点国外口音的普通话说:“当然,非常适应,学了这么多年普通话,回到国内,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说着,她想到了一个成语,补充道:“如鱼得水。”
沁紫听着她蹩脚的普通话,以及硬挤的成语,不禁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但愿如此。”沁紫耸耸肩,也换回普通话。
“你怎么在这个地方,”沁紫挑了挑眉,“打算回国内发展你的音乐事业?”
“噢,不是。”沈弥摇摇头,“我在意大利已经跟一家唱片公司签了合约,这次跟着一位老师的艺术团到这里来参加演出,然后,我有几天的假期,。”
沈弥露出一个欢快的笑容,“所以,我当然要好好放松一下。”
沁紫笑道:“那要恭喜你,这边的表演还没开始吧,到时候一定要告诉我,我去捧场。”
“OK!”沈弥开心地点头。
“然后,这个就是你放松的方式?”
沁紫指了指化妆室外面,传来喧闹的音乐声的舞台。
沈弥又是哈哈一笑。
“他们。”沈弥指了指外面,“这个乐队的主唱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偶然遇到,就跟着他的乐队玩玩。”
“而且,他们乐队经常会去不同的城市,不同的舞台,挺好玩的,我可以跟着他们一边游玩,一边唱歌。”
沈弥笑眯眯地解释。
她是免费加入乐队演唱的,所以乐队里的其他人也不排斥她,还跟她处的很不错。
何况她很有实力,虽然风格跟原来的男主唱不一样,但登台表演的经验相当丰富,让AND乐队收获了不少好评。
这里是沈弥跟着AND乐队去的第三个城市。
前面的两个城市都只是唱一两晚,而这里,据乐队的人说,最少要逗留四五天。
因为DD酒吧财大气粗,花了大价钱请AND乐队来连唱几晚。
沁紫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十分高兴。
“那我又能经常见到你了。”沁紫笑着拍了一下沈弥的肩头,“我要跟你好好喝几杯。”
“阿紫,这么久没见,我也很想你,而且,你还变漂亮了!”
沈弥朝她眨了眨眼,“我在路上看到你的照片,”她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巨幅海报,挂在路口最醒目的位置,我差点认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