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瑟布莱克,起床了,怎么还睡着呢?”
我是被潘西帕金森摇醒的,一并飞来的,还有她扔过来的早饭。
“我再睡一会儿。”我根本睁不开眼,用被子蒙住了头。
“你这节课有课,你还记不记得!”女孩儿有些恨铁不成钢,“还有十分钟,你的算术占卜就要点名了。你就等着成为开学第一天第一个迟到的学生吧!”
我一下子坐了起来。
刚一睁开眼就看到了我憔悴又没有颜色的素颜,如果霍格沃茨举办一个“最像幽灵评选大赛”,我一定能得第一,我有些绝望。
化妆也来不及了,我迫不得已开口向潘西借了顶帽子,这顶帽子很大,能把大半张脸都遮住,这样就没人能认出我啦。
潘西撅了撅嘴,叉着腰,“不行,这是我妈妈去法国专门给我带的。”
好吧,我有些难过地叹了口气,真得顶着这张丑脸出门了。
“你别叹气啊!我,我借给你就是了,我是什么小气的人嘛。”她拉住了我,扬着脑袋,“哼,我是看你昨晚给我带礼物我才借给你的。”
潘西长得小巧玲珑的,又留着一头摩登的短短卷发,看起来像个凶巴巴的布偶猫,还挺可爱。
“不过你戴这顶帽子得编头发,要不然它会觉得你不尊重它,就会大喊大叫。”
啊~我一脸哀怨地看着她。
“你又叹什么气,我都答应给你戴了!”
“你不会是嫌弃我的帽子丑吧!”
“我…”我欲哭无泪,“我不会啊!”我无比哀怨地看向潘西。我从小就是个手残,所以我一直都是披着头发。
谁知道潘西脸竟然红了,她欲言又止了好一会儿,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大喊道:
“我给你编!吃你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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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不说潘西带的早餐就是比我去食堂吃的好吃,我有些感动。
小时候,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潘西天天来马尔福庄园找我玩,只是有时候矛盾太多,就像解不开的死结,无论做什么只会让绳结越来越紧。
七岁时,潘西来马尔福庄园做客,她留着齐耳的短发,看起来飒爽又活泼。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她正向大人们跳起了自己编的舞蹈,赢得了所有长辈的喜欢与喝彩。
而我站在暗处,长期生病的脸颊在繁复华丽的长裙下衬托的更显苍白。我默默看向大厅中央又唱又跳的女孩子,
朝气、活力、讨得所有人喜欢,
正好与我相反。
我正准备悄悄离开,这时,一只手却拉住了我。我抬起头,看到了一张娇俏生动的笑脸,
如同一朵太阳花,绽放在我自我封闭的世界里。
“我们交个朋友吧,我是潘西?帕金森,你也是马尔福?”
我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那给你一颗糖吃吧。”女孩拉住我,脆生生地说。
一颗糖果就这么跑到了我手上,糖纸折射着五彩的光,像世间少有的剔透琉璃,也像
女孩的眼睛,
我不自觉地就把糖放进了嘴里。
潘西眼睛里流露出小鹿般狡黠的神情,
“嘿嘿,你被骗了吧,吃了我的糖就是我的好朋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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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我还以为你是唯爱披发呢,搞半天你给我说你不会编,你要笑死我了。”
我试图反驳她,但是我嘴里含了一堆东西根本张不开嘴,结果就是我发出的声音像狗在哼唧。
潘西没忍住开始大声嘲笑我。
可是我有些想哭。
吃了我的糖,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啦…我怎么也忘不掉这句话,看着眼前的女孩儿,她好像长得和小时候也不太一样了,高了,瘦了,娃娃脸也逐渐有了利落秀丽的轮廓,我生怕她看出端倪,忙捂住了脸。
“编完啦!我厉害吧。”幸好她什么也没意识到,得意洋洋地说。
“嗯。”
“你什么意思啊,你干嘛捂着脸?我就知道,您大小姐怎么会瞧的上我编的。”
“哼,凯瑟布莱克,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
我轻轻地抱住了她。
“不是的,潘西,我很喜欢。”我小声地说。然后压低帽沿,飞快地跑开了。
算术占卜课的教室在一座很高的塔楼里,还没跑到那里,我都快喘死了。
我踩着点赶到了教室,总算没迟到。赶忙把帽子又拉低了一些,飞速地跑到了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坐下。
我听了会课,但那个老师一直在重复一些特别简单书上都有的东西,我就没兴趣听了,打算自己先往后翻翻。
谁知道塔楼里实在太暖和了,也不知道老师用了什么熏香,还是课讲的实在太过催眠,我竟然一不小心又睡着了,睡得还挺香。
等我醒过来,课都上了大半了。
我真是个废物,没救了。
这时我感到左边有人在戳我的胳膊,一张纸条掉到了我的面前。
“你睡着的样子真可爱,像小猪。”
…
有这么骂人的吗?
我睡眼惺忪地往左边瞥了眼,看到给我写纸条的那个家伙正眯着眼给我摆手,看来他是眼神不太好。
又一个纸条砸了过来,估计还是他。
“美女,可以认识一下吗?”
不可以,别烦我,我又把纸条砸了过去。
百无聊赖地再往右边瞅瞅,嘿,瞧我看到了谁。
赫敏格兰杰,好久不见。
她此刻正无比认真地听着老师讲课,密密麻麻记了一大堆的笔记,诶,我突然想到一个好玩的,现在打扰她让她学不成习,岂不是很有趣。
不错不错,我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三两下画了一个赫敏的侧颜速写,然后推给了她。想到能够打扰一个学霸学习,我的心里就很爽。
想了想,反正我现在捂的严实,她肯定也认不出我是谁,索性学着那个男的又加了一张纸条:
嗨,我叫瑟凯怀特,美女,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
我本来以为她不会理我呢,出乎我的意料,下一秒,一张来自学霸的纸条迅速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有什么事吗?”
纸条上是赫敏端正锋利的字迹。
“别听课了,聊会儿天儿吧。”
她看起来有些犹豫,“老师讲的你都会了?”
“当然不会,一个字也听不懂。”我跟她胡扯。
反正我现在也不是凯瑟布莱克,不用装模作样地遵守什么规矩,我还挺喜欢我现在这个人设的。
“一次不听课不打紧的,相信我。”我接着朝她加大火力。
“那好吧,你想聊什么?”赫敏放下了记笔记的笔。
我想了想,你看没看过《小王子》,我问。
“这是我们麻瓜的书,你也会看?”
我就告诉她我也是一个麻种巫师,我爸爸是一个修鞋匠,我妈妈是一名家庭教师。
我们写了好多,主要是我在骂这个破烂现实世界多么虚妄难堪,赫敏附和。赫敏不愧是赫敏,她的想法逻辑严谨,知识面又很广,我很佩服她。
曾经我经常跟她暗自较劲。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有天赋的女巫,就算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也蝉联了斯莱特林两年的第一,却又每次都败给了格兰芬多的赫敏格兰杰。
有些人她就是厉害,你不服都不行。
最后铃声响起,赫敏有些遗憾地说,玫瑰其实也很孤独,她只有一个小王子,而小王子是一个注定不会停留的人,可惜这个世界给予玫瑰的束缚太多,她没有更多爱人的选择权,也没有机会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我伸了伸懒腰,推给了她最后一句话:
谁说这世间,不允许两朵玫瑰相爱。
如果不能,就砸烂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