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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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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片场之后,季雨桐总算觉得清醒了不少。

今天接着拍摄的,是春树第一次拜访暮云家的情况。

在季雨桐看来,这是春树勇敢介入暮云生活和感情的开始,如若一开始入戏的味道不对,后面的剧情冲突拍起来就会显得生硬。

因而无论布景、灯光、走位,季雨桐琢磨了许多遍,直到开拍的前一刻仍思考着最佳的呈现方式。

原著小说中,暮云住在风景极佳的别墅区,此前季雨桐多番考察后选择了现在的拍摄地点:一处稍有些年代的别墅,建筑虽有些老旧,但胜在环境宜人,也很符合故事里的设定。

其实,季雨桐很想拿枕山用作取景地,但一来用枕山还得经过父亲的同意,二来枕山有太多私密的感情,于是后来选择了这里。

这幢别墅什么都好,就是上了年代,又无人维护,木质的楼梯走起来咿咿呀呀,听得久了,令人心慌。

为了新场景的第一场戏,宫徵今天被迫早起,此时她已上好了妆,正发着懵呆呆地望着场内的光替走位。

今天的天气很好,有秋冬时节难得一见的暖阳,透过别墅二楼繁复的玫瑰花窗洒进房间,暖黄与幽紫交叠,灿烂浪漫与绮丽幻想共生。

季雨桐主动找宫徵聊天,想让她赶紧清醒起来:“你等会儿就按这条线走,记得在台阶上多停留一会儿,举手投足之间不用过于热切,但一定要表现出暮云心里的期待,再然后要笑,用你最俘获人心的那种笑容。”

宫徵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似懂非懂。

过了两秒,她宕机的大脑终于启动了:“这扇花窗挺好看的。”

季雨桐无语凝噎,直觉刚刚是对牛弹琴了。

季雨桐正想再细细解释一遍,不远处裴若初忽然朝季雨桐招招手,还叫她的名字:“桐桐。”

“怎么了?”

季雨桐不明所以地走过去,这还是裴若初头一回在片场叫她的小名。

往日有外人在场时,她们多以导演和裴老师相称,维持着礼貌的距离和分寸。

以至于季雨桐乍听到这声“桐桐”,在错愕之中蓦地听见自己扑通扑通的剧烈心跳声。

一声一声,渐渐加速,昭示了季雨桐的慌乱与紧张,期间又夹杂着微微的欣喜。

像狂热盛夏的一场雨,反季节在秋天下个不停。

季雨桐偷偷伸手摸了摸耳垂,不敢猜测自己此刻的脸色。

裴若初声音淡淡:“头发乱了。”

季雨桐慌忙拆了发绳重新绑了一支马尾。

裴若初是打算跟季雨桐谈拍摄的,对待工作,她是很认真:“按照剧本,一会儿我进门后要跟随佣人走到楼梯旁站定,但这儿的楼梯近侧靠近玫瑰花窗,花窗会给脸部染上些微的暗紫色,看久了会显得有些阴沉。我想,能不能放一个从上俯拍的视角备用,再在侧面补个柔和点的辅光,让人物的脸色显得更自然些。”

玫瑰花窗离楼梯入口的距离不远,窗的颜色此刻正映在光替的脸上,的确有些不大和谐。

季雨桐按裴若初的说法,多放了一支光,让光替再走一遍。效果出奇得好。

“裴老师将来不想演戏了,或许可以试试当导演。”季雨桐打趣道。

裴若初淡然摇头:“当导演要比当演员操更多的心,一心一意做演员就已经很耗费心神,现阶段我还没有别的打算。”

世事难料,多年以前,季雨桐绝不会预料到考上国内最高学府的裴若初会选择半路出家当演员,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成了导演。

电影原本只是她们二人的爱好,如今却在误打误撞中成为了各自的职业。

“如果让你再选一次,你还会当演员吗?”季雨桐忽然好奇。

“会。”裴若初答得很快。

“为什么?”

“当演员,才有机会遇到你。”

裴若初看着她,轻轻笑了一下。

季雨桐的心跳漏了一拍,随即怦然而动。

“你明明随时都可以找到我。”

季雨桐不买账。

“嗯,桐桐还是在记恨我这么多年不来找你。”

“那也没有……”

季雨桐心里没有底气。

曾经,她是埋怨的,可现在裴若初就站在她眼前。

甚至,她们已经可以如此轻松谈起当年分别的话题。

她们的人生,又有了交叉点。

这样就已很好了,此刻的再遇见,能让她不再感伤于多年间的相别。

哪怕季雨桐不知道她们的交点会延伸向什么方向,她依然珍惜这难得可贵的时光。

场地布置好后,她们回到暮云春树的故事里。

这场戏由饰演春树的裴若初先登场。

春树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暮云提供的地址,别墅区日光明亮,翠草如茵,显得恬淡又闲适,春树的自行车破烂又老旧,与这如油画般的风景格格不入,春树不像是来访友的,倒似凡人误入了仙境。

单车骑过草地,绕过花坛,最终停在一幢带着小花园的别墅前。

高大的别墅安静地伫立在春树面前,阳光洒在古朴红墙上,流露着宁静与祥和,还有一丝威严。

春树自嘲地想,这或许就是阶级与阶级的区别,她很难攀登,很难跨越。

春树对了对地址,拎着用精致盒子装好的蛋糕,紧张地按下门铃。

很快,有人拉开了门。

“你好。”

预想中来开门的并不是暮云。

出现在门后是一张陌生女人的脸,长相清秀,约莫二三十岁,她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头发扎在脑后显得干练直爽,春树猜测,这应该是别墅的管家。

这导致春树为暮云打好的满腹草稿成了泡影。

即便面前的人面容温和,春树仍不免有些紧张:“你好,请问暮云住在这里吗?”

“在的,您就是春树小姐吧,”陌生女人十分恭敬,“夫人一直在等您,请随我来吧。”

“我是这儿的管家,您可以称呼我为阿让。”她边带路边介绍自己,也验证了春树的猜测。

阿让将春树带至一楼客厅,随后说:“请客人稍事休息,蛋糕请交给我吧,我放冰箱。夫人在二楼,我这就去告知她您来了。”

春树顺着阿让的手势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谢谢。”

陌生的环境里,人会放大自己的不安与警惕。

春树独自端坐在一楼客厅巴洛克风格的沙发上,四周无人,她不自觉地开始观察这栋别墅内部的格局:她如今正坐着的沙发很大,盘踞在一楼客厅中央,再远一些的地方是餐厅,餐厅里摆着一张长桌,上方放着华丽的金色烛台,透露着主人的品味。春树往沙发的另一边望去,通往二楼的楼梯就伫立在那儿,蜿蜒盘旋,高大厚重,楼梯的侧面,有一扇巨大的玫瑰花窗,阳光透过花窗洒在楼梯上,静谧又神圣。

春树从没拜访过这么大的房子,光是暮云家的客厅面积,已经比春树的那间小破出租房要大好几倍。

那是春树无法想象的富有与底蕴。

春树从未有过如此绝望又清晰的认识:自己与暮云的差距,并不仅仅是在送礼的时候,暮云送她一部手机,而自己只为对方买了一块小蛋糕而已。

她们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鸿沟。

那是春树穷尽一生也无法弥补的距离。

春树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着的平价衣服,那是她三年前在老家买的,一件浅灰色的外套,棉质的,耐脏耐穿。

三年过去,外套洗了很多遍,袖口有着轻微磨损的痕迹,整件衣服也皱巴巴,旧旧的,跟暮云平时穿的那些光鲜亮丽的服装相比,简直又土又丑,甚至还不如刚刚那位管家的管家服精致考究。

原先春树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接受自己与暮云生活条件的不同,她会在心中偷偷暗示,暗示暮云喜欢她的文字,或许也喜欢她的为人,来到暮云的家后,她却再难以忍受这样赤裸的差距,仿佛现实把一切真相都摊开在春树面前,告诉她:蝼蚁何必贪图明月。

她和暮云不是同路人。

春树笔挺地坐在沙发上,僵着背脊,她望着头顶的玫瑰花窗,通过细数花窗的颜色与形状,来分散她对陌生环境的焦躁慌乱,春树想努力忘却自己与暮云的鸿沟。

今天是来为暮云过生日的,她不可以因为自己此刻的自卑把事情搞砸。

至少,得为暮云好好过一个生日。

没多久,春树听见二楼传来关门声。

她抬眼,楼梯上,站着她一切的幻想。

“你来啦。”

暮云浅浅地朝她笑。

暮云穿一件淡紫色的贴身毛衣,头发做了微卷,慵懒地披在脑后,她踩下楼梯,踱步走到春树面前,继而轻轻拉住春树的手,目光明亮,一如窗外的暖阳。

“等你好久。”

那一刻,春树想起拜伦的那首诗。

She walks in beauty,like the night.

春树看见繁星璀璨的夜晚,天幕坠落,星辰将倾,星星点点的星河如同她心湖泛起的层层涟漪。

手腕上传来温热的拉力,是暮云的虎口轻轻圈着她的腕,肌肤相触的那细细一圈无端地发烫,发痒。

春树抿着唇,低头想掩饰自己赤红的脸。

“等下再带你参观,”暮云没有察觉春树的小心翼翼与心潮澎湃,落落大方地牵着春树往楼上走,心情很好的样子,“现在先跟我讲讲这两星期来你新写的内容。”

春树心里一沉,有一道声音告诉她——看吧,暮云爱的是你笔下的文字,从来不是你。

犹豫了片刻后,春树破罐破摔地告知暮云实情。

“抱歉,这两星期思绪停滞了,没有写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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