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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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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子说的也有道理。”

“那……我们现在就先这样?”

说服又困又累的小情侣,根本不是什么难事。“树屋”内部平坦,几乎没什么灰尘。因为是在果树的内部,甚至还隐约能闻到一股诱人的花香果香。

特意将最里面的位置让给大婶,王浩阳拿出打火机,准备重新点燃被雨水浇灭的火把。

“等等……”冷不丁大婶又开了口。

“怎么了婶子?”丹妮打了个哈欠,眼睛中水光粼粼。

“能不能别点火?大婶最近睡眠质量不太好,有光睡不着。”夜里确实有点冷,大婶一边说话,一边还在发抖。

丹妮低头——可惜她也只穿了一件夏天的薄T恤,没多余的衣服。

一路以来,大婶帮了许多忙,九死一生也不为过。那些信手捏来的生存常识,让他们彻底信服,有了主心骨,在荒野中也不再迷茫害怕。

丹妮凑近一些,搂住大婶想着报团取暖。呀,手掌粗糙又冰凉,但额头滚烫。是发烧了!

“不行!要升火!”一向好说话的丹妮,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大婶。

“亲爱的,我们还有多少柴火?我用碎石堆一个底和防火圈出来——得煮一些热水,婶子发烧了!”

这次不止大婶颤抖了,好像也树茧也莫名抖了一下。

王浩阳跳下树,用竹筒收集一些雨水,又快速地攀爬回来。

他离开地早,没感觉到后续越来越剧烈的异常抖动。倒是丹妮,在布置好了石子堆后,小小声害怕地同大婶说话:“婶,你刚刚有没有感觉到地面在抖?不会是地震了吧?”

大婶状态越来越差了,嘴唇哆嗦着半天也没回答。好在丹妮也就那么一问,她抽出干草,对着男友笑:“辛苦了。”

“咔哒”,打火机一开一碰,点燃了用来引火的干草,明亮的火焰蔓延到柴火堆上,整个树茧中暖意融融。

然而——

丹妮:“怎么办怎么办!大婶烧的更厉害了!”

大婶气若游丝:“能不能把火给灭了?”

“不行啊婶!你发烧呢,是不是觉得又冷又热?快过来喝口热水,烤烤火!”

火堆熊熊燃烧,在潮湿的雨夜中,散发着无以轮比的安全感和温暖。

如果……如果不是在她的树芯中燃烧,那就更好不过了。

大婶知道,自己是说服不了这对热心的小情侣了。

她无力地靠在缠绕的树干上,肩胛骨的两处凸起,早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化作了褐色的树藤;撑地的手臂,也一截截地化作了树根。

“没……事。我,我缓一缓……缓一缓就好。”

-

钟盈把肉条拿出来熏一熏,烤一烤。

在制作的时候,她并没有完全将其中的水份烘干,仍保留着温温湿润的口感。有嚼劲但不算柴,是她最喜欢的味道。

木质容易并不能很好地隔绝潮湿,又没有防腐剂,因此只能时不时翻出来加热烘烤。

包括食盐也是。

早上煮野薯糊糊时,钟盈发现它们已经有些返潮。

容器有限,为了收纳那些晒干了的香料,钟盈按照自己的烹饪习惯,将混合着一起用的葱香蒜放一起,香叶桂皮干辣椒等等,放在另一边。

很有市面上混合调料包的样子了,说不定第一个制作五香粉的人也是这么想,这么分类的。

正好有研钵,她认真思考了下要不要弄成混合粉末,想了想还是放弃。粉末的除湿可没有现在这样简单,只要在火上撩一撩,就能随便搞定。

今天的出门采集,后头跟着两条小尾巴。

走路跌跌撞撞的驯鹿一大早就守在门外,见到钟盈眼前一亮,嗷嗷呜呜地一通长鸣。它不是很耐烦四条腿走路,总是走着走着就想像人一样直立行走,然后一头栽倒。

但当它发现钟盈不见,奋起直追时,四蹄又动得飞快,让她忍不住怀疑之前的跌撞和滑稽都是装的。

“嘿,朋友!早上好呀!”路明见到钟盈很高兴。

昨天他思考了一个晚上,仍没有想明白自己获得了什么样的能力,倒是可能迷迷糊糊里,醒了睡,睡了又醒好几次。

一只离群的,又不会隐藏自己气息和足迹的驯鹿,在茫茫荒野中,仿佛一盏耀眼的引兽灯。在经历了数次你追我逃后,路明锻炼出了卓越的荒野过夜技巧。

——尽管在大多数时候,它们被称为生存本能。

他学会了浅眠!一有风吹草动,就可以迅速站起来,狂奔着逃跑。

昨天没有遇到一个危险,路明睡得很饱,心情也特别好。

长着树杈的鹿头凑过来,看看钟盈在捣鼓啥。

吃饭也盯着,洗碗也看,蓑衣和帽子对它来说也很新奇。偏偏总是忘记自己还有巨大鹿角,没想起来的时候胡乱顶撞,想起来时就要一头栽倒。

这样一头驯鹿的存在真的很不合理。

但一想到是人变的,好像又还可以。

钟盈拍摄过漫展照片和cos正片,有些角色的服化道特别华丽,武器装备也特别重工,不仅需要摄影师小助理,后面还得跟好几个苦力。

没人搀扶的时候,coser走路的姿态和鹿简直一模一样。

都这么踉跄。

水怪发现了新来的驯鹿。

钟盈听不懂他的嘀嘀咕咕哼哼唧唧,水怪却一字不漏地听了进去。它看似面无表情,实际上看了一眼又一眼,谁也不知道它在默默琢磨着什么。

但很快,这些“学习成果”体现在了行动上。

昨晚还需要钟盈去找,去抓,今天它非常主动地朝着小人递了递尾巴。看她不碰,还颤颤巍巍地凑过去,轻飘飘地圈住她的手,一触即分。

这种含蓄的撩拨行为,持续的时间太过短暂,以至于只有当事人察觉,连近在眼前的观众都没有发现。

钟盈惊喜地捏住尾巴尖尖,“嗨!邻居!早上好!”

“早上好!早上好!”路明感到奇怪,为什么打招呼前还要加一个邻居,但不妨碍它的热情,他不就是新邻居嘛!

驯鹿快活地晃了晃角,三个人继续各讲各的。

很快水怪露了全貌,驯鹿后退几步,仍然看不清它的头在哪里,尾在哪里,四足又在哪里。

“哇塞塞!好大只的怪物,什么史前巨兽!人类对星球的探索不足1%诚不我欺!”

水怪看了他一眼,路明只觉得自己被顶级猎食者盯上了。

“夭寿啦!难怪晚上这么安全——原来是到了怪物老巢!嘿朋友,坐稳扶好!”

他把钟盈顶到背上,飞快地刨着四蹄逃命,却怎么也逃不掉。

猝不及防被驯鹿背了起来的钟盈,背着包,握着刀,刺溜一声差点就没捏住邻居的黑色大尾巴。尾巴尖灵活地扭动,自发地在她手腕上缠绕了好几圈。

嗯……滑溜溜,湿漉漉,冰冰凉。

钟盈下意识用另外一只手摸了摸。有点痒,尾巴尖又缩了回去。过一会儿,它又晃悠悠地跟了上来。

驯鹿的奔跑杂乱而无序,永远不知道它下一步是急停还是大转弯,也不知道它想要带她去哪里。像是坐上了颠簸的乡间摩托,周围的景色像风一样变幻,钟盈被甩得晕头转向,不得不压低重心,整个儿贴在它身上。

“阿嚏!”一股不知道发酵了多少天的奇妙草味、泥土味直冲肺腑。

她有尝试安抚驯鹿,亦或是像骑马那样扯一扯它的角,夹一夹腹部。从狐狸口中,钟盈知道它叫路明,是个来爬雪山的大学生……

“嘿路明,冷静。嘿——”她凑近鹿耳,一声声,一遍遍,想尽了各种安抚的词汇。

来自朋友的安抚,让路明一次次振作,他浑身又充满了干劲!宛如打了鸡血!跑路,他是专业的!

黑色尾巴如影随形,跑累了的路明停了下来,伸着舌头直喘气,喘完气,又继续狂奔。

“完了,朋友,今天我们真是要死死一块了。”

“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好朋友的最高境界居然如此轻易达到——”都快要死了,他一边大喘气,一边还不忘断断续续说遗言,“呜呜呜世界这么美好,我们却再也没……”

话音未落,他却感觉身上骤然一轻。

柔和的嗓音消失,温热的吐气也不见,路明的心坠入冰窖。刚刚有个急转弯,不会是被甩出去了吧!不不,不是,他的“跑跳”一向平稳。

难道是被抓住了?!

逃命途中最忌频频回头看。全力奔跑的驯鹿,时速能达到六十到八十公里,几乎接近猎食者的速度。在太多时候,它们凭借优秀的爆发力,躲开荒野里的追击。

几年的“驯鹿”生涯,路明已经深刻领悟了这一点。

刚成为鹿时,还需要族人提醒,到了后来,它总是族群中跑得最快,最稳的那一个。就是一脱离危险,又会原形毕露,忘记怎么走路。

知道现在最该做的,应该是趁着“猎手”被食物吸引,继续逃出生天。但那可是数年来第一个见到的人啊!路明没忍住,扭头向后张望。

这一看,就没刹住,直直撞到了树上。

——他们互相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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