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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春日迟迟(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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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下,谢寻欢跟着双刀去了一片无人之地,宋玳蹲下身来,挑选甘草,甘草能缓和其他药物的烈性或者毒性,使整个药方更加平稳的发挥作用。

给小儿喝药时,也会用作去苦。

宋玳闲来无事,在宫中带俩位小公主时,喂她们的药便常常用甘草去苦。

是以,她一眼便看出,他卖的甘草好坏参半,甚至还夹杂了与甘草类似的草药,外形相似被当做了甘草,她松了一口气。

“我想了想,不买。”

“为什么?”那人反倒是爽朗一笑。

“不为什么,买东西本就看眼缘,不合眼缘自然不买,不合眼缘的草药,我为什么要买?”

“我可是个大夫。”

谢寻欢、小路:不敢苟同。

“不知道阁下如何治病?”一只小虫从宋玳袖子中爬了出去,悄无声息爬到了甘草人的身上。

“以前有一个人,他头总是犯痛,我将他治好了,还没有收诊金。”

他笑得阴狠。

谢寻欢下意识站在宋玳面前,总觉得这人像深山野林里的野兽。

“那你可真是粗鄙啊。”宋玳风轻云淡,她现在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确定此人不是双刀,双刀下手狠毒,在助乌蛮攻打西北时,趁其不备杀了乌蛮王,薛映水驱马,率领西北军奋力一搏。

“你知道我怎么救他的吗?”

“我猜是将他的头砍下来,没有头不就治好了头疾?”

甘草人大笑,伸手将布条揭开,寒冷的刀光一闪,他的刀体扁却后,看着笨重迟钝,不符合兵器的基本——快。

他一刀砍了过来,“你猜对了!”又冲其他二人喊了一声,“闪开,我只取她一人性命,其余人现在离开,我可以考虑放你们一条命。”

谢寻欢抽间,笑道:“那这位兄台可真是要失望了,混了这么多江湖听说过一句话?”说罢一剑迎了上去,反身一扭,躲过了他的刀刃,像一只灵巧的猴子。

谢寻欢的剑法本来就毫无章法,宋玳观了许久,得出了俩个结论,一是他确实没有老师教导,否则他的剑不会东一式西一式,灵活多变,他本人的剑法不受规矩束缚,二是他有时候比剑时像孩童一样,提剑跑,躲得很轻巧。

真有意思。

宋玳想武夫子要是见了他,肯定欢喜。

心里又想了想,究竟要不要问谢寻欢呢,要是他愿意,玉门和西北哪一处更适合他呢。

小路看起来单薄,只能怯怯将宋玳护在身后,她点了点肩,“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

“什么话?”

谢寻欢道:“英雄难过美人关,你让我们为了活命,让你杀了她,怎么可能?”

“那你就跟她一块去死。”

谢寻欢见他刀法霸道,从他身旁擦肩而过,转身将地上的沙子用力一划,飞在了空中,迎风一吹,飞进来甘草人的眼睛里。

眼里突然起来的异物让他整个人难受极了,放下刀用手揉了眼睛,手中有一只虫,被揉了进去。

虫子在他眼睛里面爬,让他又用衣服揉,画风与刚刚的割裂太严重,宋玳静静站在一旁,小路看呆了,很平静地问了出来,“为什么我们不会有事?”

宋玳柔和道:“因为,他不是谢寻欢的对手?”

小路笑了,“那我是吗?”

可惜她的目光落在甘草人身上,没有听到小路的问题。

他拍了拍手,跟了上去。

谢寻欢见状,便将刀收了回去,宋玳蹲下身子,嘴角翘起微微弧度,冷淡的眼神下,藏着一丝柔和,宋玳给身边人的印象大约就是:疏离少言,智多近妖。

谢寻欢却始终觉得她是一个很温暖的人,在日后去郎国的路上,宋玳问了他很多遍,他说了许多宋玳不记得的小事。

毕竟她是一个功利心极强的人,做事不达目的不罢休。

原本双刀的踪迹就让她多了好些事情,一来是西北沦陷,会扰乱西北雪山的秩序,造成很多麻烦,像百姓居无定所,人心惶惶,为了解决百姓问题,她又要开始规划粮仓,想想虚空的国库……

二来是双刀这人阴险狠毒,却心思缜密,乌蛮王与之合作丢了性命,江湖中人本就居无定所,双刀参与西北一事,让宋玳不由得做好最坏的打算:

他是某个人的门生。

还很有可能是已经有异心的宗室子弟。

她将所有皇族宗族考虑了一遍,看来回去得好好调查一番。

“是谁叫你来杀我的,只要你说出来,我便把解药给你,那只虫子名为盲灯,进了眼,不出三日,你会慢慢失明。”

甘草人痛苦不已,咬牙切齿,一言不发。

“说吧。”

他的眼里流出了血水,伸了伸手,谢寻欢出于本能将手搭在剑上,他的嘴张了一下,“你……”话未说完,毒发身亡,在宋玳之前,就已经有人对他下了毒。

会是谁呢?

他的脸迅速腐烂,流出了脓水,不出片刻就可见白骨,宋玳看了一眼,小路惊了,“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这个虫子只会让人失明吗,怎么会让他……”

谢寻欢拍了拍他的肩膀,“骗你的,那个虫子就是附着在丝瓜藤上的小虫,只吃菜叶罢了。”

宋玳趁人不注意,往他身上撒了吸引飞虫的粉末,虫子飞进眼睛只是意外罢了,她就是用来吓唬他的。

要不是谢寻欢知道这虫,显然也被她吓住了。

甘草人的尸体在众人离去时,化作了一滩水。

客栈的老板娘在门口徘徊好久,见那位姑娘穿着粗布衣裳,姿态却宛如仙子,宋玳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倒不是说容貌,而是一种气度。

和煦的春风轻抚过宋玳的面庞,蓝天如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一片片金黄色的光晕。

宋玳见客栈的人都走了,“大娘等久了?今天日光不错,我想昨天的湿衣已经干了,稍等片刻,我很快就好了。”她去了昨天睡觉的屋子,屏风上挂的衣裳已经被风吹干,她将大娘的衣服叠好,双手奉还。

大娘接过衣裳,上面还有未散去的体香。

“大娘,汀州幽州总有赶路人半路歇息,客栈营业基本也有保障,突然决定闭门了……”

谢寻欢家中就是经商的,这处客栈离幽州不远,离汀州也不远,取中间位置,虽说不至于赚大钱,每个月应有进账,在四国不稳经济有些倒退的情况下,这个决定实在有些冒险了。

大娘也是一个听话人,她知道谢寻欢想问什么,爽朗一笑,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我闺女今年就要满十岁了,一直将她放在老家,我和我家那个商量了一下,近几年加把劲换一个环境好一些的地方,就将她接过来,孩子离了娘就像草也一样,虽然我婆婆也照顾着她,多少还是有些不放心。”

讲起闺女,大娘眼里是止不住的笑意。

“大娘打算去哪里赚银子?”宋玳像被她的笑容感染了,眉眼中也染上了笑意,大娘本就疼爱女儿,见宋玳说话,将她的手拉过来,谁不想自家女儿亭亭玉立?

“我是打算去幽州,那儿的生意好,尤其是这几年,我有一个远方的不能在远方的亲戚,原本家中一般般,去了幽州,回来把老家翻新了一遍,赚到大钱了呀。”

大娘将宋玳拉住,眼睛里装着星星,“等我赚了钱,我先不建房子,先给我的闺女请一个夫子,希望夫子教她一些诗书,文人不好请啊,得要银子,我见姑娘像是一个读书人,家境想必不一般,唉,可怜我女儿,没有生到富贵人家。”

大娘眼里闪过一丝痛惜,富贵人家的女儿像在花朵的中央长大,眉眼都是从容不迫,一颦一笑就好像一幅画,让人移不开眼睛,自己将棺材板卖了都不一定有钱能将女儿培养成这样。

不过买几本书尚不成问题,于是她从客栈中拿出一瓶自己酿的果酒,塞进宋玳怀中,她乌黑的发丝自由垂落,平常的动作落在她身上,看见的人眼中都会不由得多看俩眼。

像雪山上洁白无瑕的飘雪。

像冰层下涌动的春水。

像一只灵巧的飞鸟。

像水墨丹青中染上一抹化不去的朱砂。

无功不受禄,宋玳见大娘执意如此,只好笑吟吟将怀中的酒坛双手抱在怀中。

大娘见她不在推脱,搓了搓手,“不知道姑娘平日里学写字用了什么帖啊?”

宋玳想起幼时桌案上堆积起来的字帖,写好后又给梧帝批改,改了又自己练,如今的字也是千变万化,小楷、行书、草书,一个人字只要被她瞧上俩眼,她便可模仿出十分像,都说看字如看人。

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出来的字是什么样的。

那她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不知道,她从未想过这么深奥的问题,就好像看一朵花一样,知道它是几月抽枝,几月开花,几月凋零,花比人好,万事都有一个定论,人不是。

大娘见宋玳许久未答,踌躇地喊了一声,宋玳回过神来,问及她家姑娘多大喜欢什么书时,大娘毫不犹豫就答了上来。

宋玳道:“既然这样,大娘将老家的住处告诉我,等我回了家,就将看过的一些书寄给你女儿吧,左右我十岁读的书已经用不上了,堆在桌上也占位置,正好清理一下。”

大娘惊了,书可是贵重东西啊。

“于我而言,它们已经没了用处,与其在我这里蒙灰,不如将它们给有用的人,发挥最后一丝作用。”

现在轮到大娘在宋玳的再三坚持下,收下了礼物。

大叔将一些特产塞进了谢寻欢及小路等人的身上,小路暂时没有地方去,决定跟着他们二人,从客栈到幽州,有一段路,本来可以选择坐马车,宋玳见路不远,阳光正好,商议要不要走路。

其他二人没有异议,慢悠悠走到了路上,谢寻欢好奇道:“你同大娘讲了什么,看起来都很开心的样子。”

“我很开心?”宋玳也不知道自己当时的喜悦是什么,换一句话说,她并没有察觉自己心中的欣喜。

“当然了。”谢寻欢并不吝啬自己的夸赞,“你当时笑起来真好看,比你平时笑起来的样子都好看,我想你那一刻一定是很开心的。”

宋玳走在最前面,衣衫浮动,路边的野花被风吹弯了腰,“她送了我们果酿,这难道不是一件开心的事?”

谢寻欢拍了拍手,“原来如此。”

小路:为什么他融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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